1、报价为最终价格,且每项都必须填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包含相应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一票制,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2、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需方技术要求验收。 3、报价方承诺采购量内和供应期内不调整价格。4、本次业务联系人及电话:13973506887,李豪军.5.付款期限、方式:供应商必须提前和本单位联系签订合同后,收到通知方可送货。到货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供发票,票据到账三个月后付款。6.交货时间:按计划单3日内。7.交货地点:送货到我方指定地点。8.运输、卸货要求:运输卸货均由供方负责,卸车费30元/吨。9.按备注要求供货. 询价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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