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渭南宏帆人和府项目二标段项目钢材采购公告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19/12/13 10:44:33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渭南宏帆人和府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钢材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19-139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渭南宏帆人和府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物资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渭南宏帆人和府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部。现招标人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19﹞44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9〕45号);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部为临渭区农园村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宏帆人和府一期总承包工程二标段,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象山路与城北街交叉口西南角,毗邻人和公园。二标段暂定造价人民币3.94亿元,总建筑面积162936.07㎡,其中包含3#、4#、6#、9#、10#、13#、14#、15#、18#、19#共10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开工时间2018年8月29日,竣工时间2020年8月29日,计划工期为720天。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工程,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其他要求:无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6.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注:须设置为开标后自动解锁。
6.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19日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以购买标书。
6.4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19日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thkgwmzb@163.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账 号: 1105 0193 3600 0000 0173)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宏帆项目、2019-139、包件号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6.6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宏帆项目、2019-139、包件号标书费,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1月07日10:00时以前;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7日10:00时;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一日17:00前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设中心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宏帆项目、2019-139、包件号保证金。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账 号: 1105 0193 3600 0000 017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0.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 何国栋
电 话: 18599999410
电子邮件:zthkgwmzb@163.com
10.2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渭南宏帆人和府项目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刘大强
电 话:17130689098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