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资讯详情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工程房建专业钢材采购招标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0/6/4 9:07:05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绍台铁路工程

房建专业第一批自购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EBSHW2020-0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516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7〕66号)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全线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8〕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复星民营联合体资本、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浙江省、台州市、绍兴市的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复星民营联合体资本51%,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15%、浙江省13.6%、台州市17.2%、绍兴市17.2% ,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杭州至绍兴段利用既有杭州至宁波高速铁路,新建线路从绍兴北站引出,经绍兴市越城、上虞、嵊州、新昌和台州市天台、临海、椒江、路桥、温岭等县内,引入既有宁波至温州高速铁路温岭站,全长269公里,其中新建正线224公里。全线共设8座车站。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房建专业(第一批)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房建专业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717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6 月 3 日至2020年 6 月 7  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 6 月 7 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可编辑WORD版及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eebhstw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号:9330 0101 0041 0488 93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支行营业部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 6 月 25  日 8 时 30 分至9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 月 25  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复兴东路747号双语大厦3楼。

5.2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6 月 25 日9时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项目经理部

    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复兴东路747号双语大厦3楼。

 系 人:赵晓松

电话:15633532180

电子邮箱:eebhstwzb@163.com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