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城轨公司成都市项目钢材、水泥集中采购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0/7/13 9:08:23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项目钢材、水泥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0-32(二次)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项目建设资金均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物资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19﹞44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9〕45号);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1项目概况:
城轨公司经在成都地区的持续发展,逐渐形成以成都市为主导的施工项目区域,目前在建项目有成资渝高速、成都市轨道交通9号线、10号线、空港新城一分部、空港新城三分部、高新东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等6个项目,后期将持续发展。为满足成都市各项目钢材、水泥长期的采购需求、积极响应集团公司片区集中采购的号召,便于集中管控,降低采购成本,现拟对成都市所有在建和拟新开项目集中组织钢材、水泥的招标采购,询源有供应实力且能长期合作的供应商,达到集中管控和降低成本的目的,供应有效期至2022年7月,采购合同由各项目与中标单位签订。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4.1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7-2019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提供近两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 提供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企业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保持持续有效,并提供相关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9年至少一份同类物资总金额2000万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4.2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7-2019任意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保证投标物资供应的生产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提供近两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或检测报告。 提供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企业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保持持续有效,并提供相关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9年至少一份同类物资总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6.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注:须设置为开标后自动解锁。
6.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8日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以购买标书。
6.4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8日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账 号: 1105 0193 3600 0000 0173)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成都项目、2020-32(二次)、包件号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6.6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成都项目、2020-32(二次)、包件号标书费,首次招标已缴费投标人无需二次缴费;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6日10:00时以前;开标时间:2020年8月6日10:00时;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一日17:00前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设中心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成都项目、2020-32、包件号保证金;首次招标已缴费投标人无需二次缴费。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账 号: 1105 0193 3600 0000 0173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0.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 何国栋
电 话: 15600950309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10.2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房威
电 话:18856921815
电子邮件:472509996@qq.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