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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51017项目采购钢筋、商混二次招标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0/7/29 8:57:17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51017工程物资

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EBDW-2020-0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51017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51017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房建专业钢材、混凝土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的物资第一次招标时流标,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51017工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

2、施工规模

1)总建筑面积为2207.33平方米,层数地上为2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

2)办公楼为框架结构,平面尺寸为56.9m*19.75m,地上屋面总高度为11.35m,使用功能包括办公室、门厅、专业用房、会议室、设备用房、机房等。

3)项目投资:51017工程总投资1642万元;

4)房建工程:本项目主要包括办公楼的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强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装饰工程等内容,并且包含室外附属配套道路、采暖工程、给水工程、强弱电工程、雨水及污水工程等。

4、开工竣工时间

本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6月10日,竣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达到动工验收条件,总工期 11个月 。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51017工程项目部二次招标物部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限制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51017工程项目部二次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28日至202081,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1日16: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与可编辑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125135638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号:02002166190245497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厢红旗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 8 时 30 分至9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8日9时0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1-2南长城酒店

5.2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51017工程项目经理部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

人:王家兴

    话:18203271655

    箱:1251356389@qq.com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