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建筑分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钢材集中招标采购
来源:中国建筑钢材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2/11/10 9:59:30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钢材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2-83
1.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钢材(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同时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领导小组对《关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钢材集采的申请》的批复意见,现对本项目所使用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选址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滨湖新区东部。项目用地南侧为横二路,北侧为登科路;西至学昌路和学功中路,学昌路贯穿南北,穿过地块。项目东侧4公里为106国道和大广高速公路,东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衡水湖4公里,北距滏阳新河和滏东排河7公里,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该用地距衡水学院校本部约20公里。用地总体较为规整,南北长边约300~1480米,东西长约860~1315米。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总用地面积1366559.45平方米,折合约20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43800平方米,容积率为0.48。主要建设内容有院系综合教学楼、图书信息中心、校行政业务用房、校史馆、学生宿舍、食堂、体育运动场馆、外专公寓,以及配套附属工程等。项目一期工程集中分布于新校区南部至中心区、西北区,总计18个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399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44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516平方米。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钢材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一份(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筋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任意一年的投标物资(钢材)合格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任意一年的建设工程项目符合招标物资(钢材)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并附“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 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zhzxgk/)被执行情况查询截图。
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品牌名录:宝钢、首钢、河钢、敬业、建龙、东华、鑫达抚顺。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同类物资招标人划分为1个包件。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资一包一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5.2.3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09日17时至2022年11月15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标书款、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钢材发送至钢材邮箱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行号:103100000018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衡水学院衡水学院项目项目+2022-+2022-8383+所投包件号标书款+所投包件号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线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线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5、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一日17:00前由基本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 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衡水学院衡水学院项目项目+2022--83+所投包件号保证金。
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行号:103100000018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9时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联系方式
9.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洋
电话:18104502414
电子邮箱:zhaobiao@ztbjj-wm.com
9.2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郭彬彬
联系电话:15332171319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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