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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六局集团呼和铁建公司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粉煤灰、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建筑钢材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18/5/9 15:02:40

 

中铁六局集团呼和铁建公司成都天府机场高速公路
粉煤灰、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TJWZ-2018-105
 
1. 招标条件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与成都市政府共同投资以ppp模式合作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管理公司拨付,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需物资(粉煤灰、砂石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为: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1.2.5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2.6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施工涉及主要内容为起点连接线LBK0+000~LBK3+760.34段及BK0+000~BK1+200段内工程,主要有满周林互通、锦江互通、白鹭湾枢纽互通、入城段1号桥、入城段2号桥。合计匝道总长16.443km,桥梁和互通主线总长4.959km,合计施工总长度21.402km,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最大设计时速120km/h。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或具有供应经验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产1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I、II级粉煤灰,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物资必须为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产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验报告,各项技术指标应同时满足JTG/TF50-20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及GB1596-2005《用于水泥和砼中的粉煤灰》标准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7.其他要求:生产厂具有按国家标准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分选)设备;代理商具有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真实授权书,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的投标物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代理商代理物资出现质量问题,生产厂应承担连带责任。
3.1.2砂石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或具有供应经验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完整的生产线及配套设置且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必须获得并提供有效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商所提供的合法开采证件,证件在有效期内。可提供物资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出具近2年真实有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及银行或信用机构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JTGF30-201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50-20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GBT14684-2011 《建设用砂》、GBT14685-2011《建设用碎石、卵石》标准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由市、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六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要求: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代理商代理物资出现质量问题,生产厂应承担连带责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本次项目申请(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咨询电话:4006-010100)。完成注册后的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现金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
账号:11006145001801002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