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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管材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建筑钢材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18/6/30 14:06:17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
1号线一期工程
管材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18-41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PPP模式合作建设,双方成立呼和浩特市地铁1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公司施工承建。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管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呼和浩特地铁1号线13、14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管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工程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
1.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
2.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1644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70号);
2.6其它国家和地区相关法规、规章;
2.7有关批复意见和设计文件。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
3.2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西起金海工业园区站,东至坝堰村站, 线路全长 21.97km,其中地下线 18.42km,高架线 3.25km,过渡段 0.3km;共设车 站 19 座,其中地下站 16 座,高架站 3 座,其中换乘站 4 座。线路平均站间距 1187m, 最大站间距 1952.736m,为市政府站至呼和浩特东站;最小站间距 748.210m,为 新华广场站至人民会堂站。初、近、远期列车均采用 B 型车四动两拖 6 辆编组, 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 80km/h。线路西端设三间房车辆基地,东端设白塔停车场, 均由一期工程实施;设控制中心 1 座,位于新华广场西南地块内;设回民区政府和呼和浩特东主变电站 2 座。
3.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使用规格和数量根据施工进度可能发生适当调整,结算以实际供货验收数量为准。具体招标内容、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附件1 《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管材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3.4计划工期:2018年05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招标人有权调整计划工期外6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所申请产品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4)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及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等履行合同的能力;
5)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的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6)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togs.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9)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附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次采购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管材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申请人须按包件(一包一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717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 )注册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根据所购买包件的售价足额缴纳所申请包件标书款后,招标人授权潜在投标人自行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3 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6月30 2018年7717:00 时
5.4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开户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账号:1105  0193  3600  0000  0173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6支付完成的潜在投标人请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投标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zthkgwmzb@163.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物资名称及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
5.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7817时前,问题提出方式: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澄清、补遗截止时间201879日前。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7230800分至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7231000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青城碧苑小区中铁北京工程局项目部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报价须与纸质版投标报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呼和浩特地铁1号线1314标项目经理部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青城碧苑小区中铁北京工程局项目部
  人:姜春雨
    话:13789417237
                
招标承办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人:   钟志强                 
    话:   15010866071    
电子邮件:zthkgwmzb@163.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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