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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招标公告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19/5/23 14:29:25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金乡湖畔华庭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1802ZB-JXHP-2019-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金乡湖畔华庭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金乡县天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金乡湖畔华庭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涉及的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金乡湖畔华庭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城区北部,大致范围:北起中华路。南至诚信大道,东起滨河路,西至文化路。建设用地面积约11.01万平方米(约165.15亩),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7.44万平方米(以审定的施工图面积为准)。沿街商业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24.91万平方米。绿化率36.5%,建筑密度23%。容积率2.49,居住总户数1865户。其中:一期地上建筑面积约14.88万平方米,容积率2.48;二期地上建筑约12.57万平方米,容积率2.5。本项目由金乡县天宇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外建华诚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山东华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一期项目南地块。项目设计规划为高层、高端商业住宅,框剪结构,地下两层,设有地下车库,地上6~21层不等,南地块二组团设有13#楼、15#楼、16#楼、10#楼及周边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3.8万平米。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通用条件中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8.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满足施工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用资格要求:

⑴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②投标物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20万吨以上,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参与投标报名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从事类似工作1年以上;

⑶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⑷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⑸具有近三年的省市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至少1份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评价等材料)。

⑹其他要求:①代理商必须取得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投标物资包件授权书,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9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9日。

4.2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网络发售形式。

4.3网络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将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组织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631058041)在汇款单上注明金乡湖畔华庭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同时并投标申请表(附表2,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发送至271507480@qq.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扫描发送至271507480@qq.com。

4.4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机构组织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同类物资一个或若干个包件的投标人,统一只获得一套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1,售后不退。

4.6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柳林宾馆7楼会议室(天津市津南区柳林宾馆7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8000/logonAction.do)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金乡湖畔华庭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联系人:许鹏涛

电话:15376305132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285号

邮编:300000

联系人:陶锐

电话:15826972005

电子邮件:271507480@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610150101800022918

 

 

2019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