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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印发《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网站动态     发布时间:2019/7/31 8:40:43

   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印发《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探索提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

要点有:

探索提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

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出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备案制度。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探索提出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优质企业债转股。

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

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行司联动,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编制,充实金融资产投资人才队伍,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

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

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利用所属具有股权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同一金融控股集团的现有股权投资机构或拟开展合作的具有股权投资功能的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推进企业战略重组与结构调整

推进企业战略重组与结构调整。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出清过剩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减少同质化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鼓励有效整合企业内部优质资源。加快“僵尸企业”债务处置;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退出。

有序促进社会储蓄转化为股权投资

完善交易所市场股权融资功能,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序促进社会储蓄转化为股权投资,拓宽企业资本补充渠道;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丰富股权融资市场投资者群体。

大力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

鼓励依法合规以优先股方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扩大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债转优先股试点范围。

支持对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鼓励和支持实施机构对符合政策和条件的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降低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负债融资约束

通过债权人委员会、联合授信等机制以及银行对企业客户开展债务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授信管理,限制高负债企业过度债务融资。

及时处置企业债务风险

在企业债务风险暴露初期及时介入,积极引导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商处置,对扭亏无望的企业慎用减息停息、借新还旧等金融手段,避免债务风险越拖越大。对潜在影响较大的债务风险事件,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协调,提高处置效率并确保依法合规,防止风险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