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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对陕西煤矿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督查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网站动态 发布时间:2019/9/27 8:43:28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工作安排,9月16日-20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元明带队,对陕西煤矿安全生产开展综合督查,现场检查了陕煤集团彬长公司大佛寺煤矿、彬煤公司雅店煤矿,旬邑县华能集团陕西公司青岗坪煤矿,韩城市星火煤矿、燎原煤矿,澄合矿业公司百良旭升煤矿,群力煤矿等7处煤矿,听取了咸阳市、渭南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及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当地主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
督查组认为,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取得一定成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督查组指出,当前陕西煤矿安全生产中还存在问题和重大隐患,一些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树立还不够牢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咸阳、渭南两市部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问题仍然存在,对煤矿灾害缺乏足够重视,灾害治理不到位,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差距,态度不够坚决。
督查组强调,一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细落实。二要加强煤矿事故依法查处力度。三要抓住政策机遇,用足用好政策,加大落后产能退出力度。四要将煤矿优质产能释放与落后产能淘汰紧密挂钩。五要依法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六要由专业科研单位对彬长矿区开展重大灾害治理的顶层设计。七要全面取缔高瓦斯煤矿的“高位瓦斯抽放巷”。
督查组要求,陕西省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不断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以实际行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