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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济南章丘区旧城(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钢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19/12/6 9:56:56

 

济南章丘区旧城(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物资集中采购重新招标文件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2019-42

1. 招标条件

济南章丘章丘区旧城(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以章发改投资(2018)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章丘市慧农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业主为章丘市慧农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项目所需的钢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组织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济南章丘区旧城(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建设单位为章丘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拟采用EPC模式,包括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东西沟头、李家埠安置房项目地块位于电机厂以西、规划路以南、福泰路以北;北地块于工业二路以东、规划路以西、规划路以北;西地块位于工业二路以东,景观河道以西、规划路以南、东琅沟安置区以北,总建筑面积约550523平方米,造价约196579.74万元;南凤村、东鹅庄安置房项目位于北凤社区以南;地块位于经十东路以南,黄旗山一号楼以东,总面积约250229.49平方米,造价约86645万元。张家村、东鹅庄安置房项目位于章丘区圣井街道办事处黄旗山一号路以东、经十东路以南、规划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 500405 平方米,造价约 181022.70 万元。计划工期为540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年产60万吨(含)以上长材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c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d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近两年(2018年1月至今)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两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f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g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代理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均可),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2018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5. 招标公告的发布

5.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铁建汇采网(http://www.crcchc.com)上同时发布。

5.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从单位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转出,并在汇款用途中标明招标编号、包件号。请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务必填写完整)、汇款凭证(汇款账户见公告6.3项)及单位开票信息(提供投标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及账号、地址及电话)资料扫描件连同相同的word版本(可编辑)发送至邮箱756189858@qq.com,经招标组织单位核实无误确认后发售。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6.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6.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号: 30205988000348    

6.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

6.5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请在开标当日携带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自行领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月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开标厅(北京市玉泉路65号北五楼3层)。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20年1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开标厅(北京市玉泉路65号北五楼3层)。

8.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滨湖路1777号瑞景皇冠水岸二区15号

联系人:李虹霞              

联系电话:15841977783

2.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

招标文件售卖联系人:             13234966062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     董成文      15801365596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沈春波      18611464023

传真:010-51888849

邮箱:756189858@qq.com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