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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非标投资比例 资金信托套“紧箍”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网站动态 发布时间:2020/5/9 9:07:21
银保监会网站8日消息,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专家认为,《办法》引入非标投资比例限制,有利于防范金融乱象,引导资金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监管部门认可的本源业务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服务信托成转型方向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合计21.6万亿元,其中管理的资金信托资产合计17.94万亿元。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资金信托是基于信托关系的资产管理产品,在国民经济循环中长期扮演着以市场化方式汇聚社会资金投入实体经济领域的角色。近年来,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资金信托出现为其他金融机构监管套利提供便利、尽职管理不当引发赔付压力、违规多层嵌套、与同类资管业务监管规则不一等问题。《办法》旨在补齐制度短板,推动资金信托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发展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促进资管市场监管标准统一和有序竞争。
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认为,《办法》基本围绕资管新规的要求制定,凸显对资金信托严格监管、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其中明确提出打破刚性兑付、买者自负的风险管理要求,有利于降低金融系统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多位信托业内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办法》明确了服务信托业务不属于资金信托。可以预计,服务信托将成为行业转型发展重要方向,包括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企业年金信托、慈善信托等监管部门认可的本源业务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倒逼信托业务转型
《办法》加强对资金信托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管理,明确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合计实收信托的50%、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同一融资人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债权资产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等要求。
某大型信托公司人士认为,在50%的比例限制方面,可能有部分信托公司面临达标压力。但从已披露的信托公司2019年年报中可以发现,多数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很大调整,尤其是大公司早就着手转型,创新型业务发展很快。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办法》引入非标概念,全口径将信托纳入监管范围。考虑到信托传统上非标占比较高,很多信托公司该指标仍面临较大压力。另外,单一信托通道业务基本受阻。
在强化穿透监管方面,《办法》提出,一是向上穿透识别投资者资质;二是向下穿透识别底层资产;三是不合并计算其他资管产品参与的投资者人数。李建军认为,对于产品投资非标比例的限制以及对底层资产的穿透监管,有益于市场透明化,防范金融乱象,引导资金更好地支持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
更多配套细则待出台
业内人士预计,《办法》出台后会有一系列配套政策。比如,《办法》明确“信托公司应当自行销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者委托其他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多位信托业内人士对“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常关注,他们预计后续会有一系列配套政策予以明确。有专家表示,这可能会与未来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代销管理办法》中的私募银行理财的要求一致,减少未来监管套利,确保准入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