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源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钢材(见附件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源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项目经理部,同时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领导小组对《 关于二公司承建河源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项目经理部钢材集采申请》的批复意见,现招标人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19﹞44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9〕45号);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1项目概况
河源市高铁新城河源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EPC项目位于河源市高新区临江镇卢屋村,本项目为市政基础建设与市政公共配套建设,总用地面积约为22.90平方公里。工程范围包括:市政基础建设,有交通枢纽区域内广场、绿化、站前HL匝道1条及11条道路,其中包括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管线工程及交通工程等;市政公共配套建设,有地下空间工程、长途车社会大车停车场、社会大车落客区、地面出租车蓄车站场、地面公交首末站、风雨连廊、地面长途汽车落客区、出租车、公交车上落客区等。站前区域地下环路采用近远期结合方式进行建设。一次性完成工程总体设计,一期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二期仅完成初步设计。涉铁部分:包括5 条(A、B、C、D、E)落客平台衔接匝道、长约 1.3km;二层高架平台,面积约 9100m2。4条地面道路,总长约 0.4km。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件一。
4.1钢材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②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7至2019年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至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④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至少两份)国家公路、铁路、地铁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内的供应商。
⑤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当地政府、业主单位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钢材物资,投标生产厂或贸易供应商所供应品牌应在原铁道部65家钢厂名录内。(钢厂名录见公告附件四)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6.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也可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并点击“提交”。)
6.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1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响应以购买标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6.4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1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 20110101957004800001
联 行 号:103100000018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 18332763575。
在汇款单上注明河源东站、2020-82、所投包件号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线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6.6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0月29日10:00时以前;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9日10:00时;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一日17:00前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设中心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河源东站、2020-82、所投包件号保证金。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10.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何国栋
电 话:15600950309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10.2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源东站综合交通枢纽EPC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甲强
电 话:15029532916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