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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网站动态     发布时间:2020/11/2 9:54:46

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程序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0〕510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

重点行业开展绩效分级是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举措,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生态环境部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任务。我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上报结果,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也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对工作不够重视、对文件研究不够认真、申报不够规范、绩效分级不够准确、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和应急减排清单不够“全、实、细”等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实施细则》,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再梳理、再分级、再核查,进一步提高分级管控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让环保治理投入少、污染排放量大的企业多减排,让环保治理投入多、污染物排放量少的企业少减排,行业标杆不减排。切实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把关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申报核定、监督管理、问责处罚等程序要求,对申报企业严格审核,做到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及时向社会公开绩效分级评级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在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时,要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签订《廉洁守纪承诺书》。各有关单位、专家个人不得以“绩效评级”名义收取企业费用,不得以“绩效评级”名义承揽企业提标改造项目。承担有关企业“深度治理”“技术咨询”等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在参与该企业绩效评级时,应予以回避。生态环境厅将开展不定期抽查,对违反相关规定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三、狠抓落实

进入秋冬季,气象条件可能不利,重污染天气风险加大,若出现重污染天气,将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各地要全面梳理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和夏季臭氧帮扶发现问题清单,对未完成的拉条挂账,倒排工期,确保早日完成。要结合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加快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重点企业“一厂一策”,坚决杜绝绩效分级和减排措施“两张皮”。各地要对“一厂一策”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同时加快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攀枝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结合实际,参照有关要求抓好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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