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资讯详情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砀山经济开发区项目钢材集中采购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0/12/31 9:26:18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砀山经济开发区高端数控产业园标准化厂

房建设EPC项目钢筋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0-107

 

1. 招标条件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砀山经济开发区高端数控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领导小组对《关于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砀山经济开发区高端数控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EPC项目钢材集采的申请》的批复意见,项目所需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砀山经济开发区高端数控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EPC)项目位于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惠民社区,310 国道北侧,顺堤河东侧。新建钢结构1#12#厂房12栋,合计建筑面积为90884.76。配电房二层框架计900,综合楼四层框架结构2791.84m,其中负一层372.98 为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配套建设道路28839.34m2,绿化18615.11㎡,停车位3302.5㎡。开工日期:2020815日,工期13个月。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已于 2020521日签订。施工合同总额(暂定): 146250000.00

3.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交货地点及包件划分等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8年至2019年(至少一份)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各种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其它: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操作手册》)注: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开标后使用该密码为投标报价解锁,建议设置为自动解锁。

5.2.3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1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 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足额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3、收款单位账户信息:户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20110101957004800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联行号:103100000018。4、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 18332763575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费、砀山经济开发区、招标编号简写及所投标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一,招标文件标书费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注: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须分开汇款。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保证金、项目名称简写、招标编号简写及所投标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注: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须分开汇款。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收款单位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2011010195700480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103100000018

4、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 18332763575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有盖章、签字的投标文件扫描件(PDF版本)1份及可编辑Word版本1份,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平台及媒介发布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平台及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9.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系 人:华先知

    话:18255703115

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系 人:钟志强

    话:15010866071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