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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局宿迁高速项目钢绞线、钢材招标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1/19 9:18:09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

LS-SQ5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钢绞线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 2020 】 415 号 批 准 建 设 ,项目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本项目钢材、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二次招标。招标编号:ZTSDSC-2021-015。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桩号范围为K110 200.000~K118 174.363,全长7.974km。起点位于沭阳县刘集镇,与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LS-SQ4施工标段终点衔接,终点位于沭阳县刘集镇,与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LS-SQ6施工标段起点相接。主要承担该路段范围内征地拆迁、路基土方、防护、排水、软基处理、桥涵、被交路路面、交安等工程。详见图1.2-1工程施工总平面图。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一、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钢材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厂需要提供)。

3.1.2财务能力要求: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需达到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内容要求,提供检测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2019年-2020年产品检测报告(至少不少于1份)。

3.1.4供货业绩:生产厂家、代理商提供2017年至今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1.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6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钢绞线

3.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三证合一证书。

3.2.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不少于1)

3.2.3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7年至今不少于2份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资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2.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

3.2.5 财务能力要求:钢绞线生产加工厂注册资金需达到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需达到300万元人名币(含)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2.6代理商需由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 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18日18:00至2021年1月25日18: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

ZTSDSC-2021-015-GC       包件每套售价1500元

ZTSDSC-2021-015-GJX         包件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不予以退标书费。若投标人参与ZTSDSC-2020-268-GC、ZTSDSC-2020-266-GJX  招标,并按要求缴纳标书费的,则本次不需要再次缴纳标书费,只需系统响应参与即可。

4.3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支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收方账号: 2011010193200132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开户行所在地:北京市

备注: ZTSDSC-2021-015-GC/GJX标书费。(可简写)

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单位邮箱,标注清楚参与单位,招标单位收到信息并核实。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18日18时00分至2021年1月25日18时00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控制在70M以内,所有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清晰)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9时00分。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建工村33号    

邮编:518052

联系人:冯光理                          范国刚(项目)

电话:15211574955(0755-61385178)      19960552733         

电子邮箱:19005737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号:  20110101932001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