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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局无锡高浪路项目钢筋、型钢、水泥、商品砼招标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1/19 9:19:56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高浪路项目

经理部钢筋、型钢、水泥、商品砼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无锡高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由锡行审投许[2019]152号,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本项目钢筋、型钢、水泥、商品砼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二次招标。招标编号:ZTSDSC-2021-01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高浪路(蠡湖大道-长江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主体施工GL01标,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经开区,线路呈东西走向沿高浪路布设,起点为蠡湖大道,终点为立新大道,起讫里程K0 940~K3 420,全长2480m,道路断面宽度为55.5~73m,主线隧道起点接蠡湖大道,与蠡湖大道学府立交改造时预留的隧道结构相接,然后主线以隧道型式向东穿越万顺道、五湖大道、信成道、立信大道,终点至立新大道往东约100m,隧道全长2121m,断面宽度29.7~86.6m,开挖深度10.9~16.8m。

施工内容包含隧道、道路、桥涵、电力管廊、雨水管、河道改建等,另外包含隧道范围内交通设施、监控、通风、消防、照明等工程的预留预埋工程。

1、交通条件:无锡市目前交通条件发达,紧靠苏常沪,经通沪大道至上海140km;工地交通便利,地处无锡开发区中心,紧挨蠡湖大道。

 2、工程性质及规模:本工程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Z类管理模式,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价款137720万元。

3、工期:招标文件要求:计划施工工期为832天(含施工准备)。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竣工日期为2022年12月。

2.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钢材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厂需要提供)。

3.1.2财务能力要求: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需达到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内容要求,提供检测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2019年至今不少于1份产品检测报告。

3.1.4供货业绩:生产厂家、代理商提供2018年至今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1.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6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商品混凝土01包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不少于1份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2.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2018年至今有无锡市重点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2.5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混凝土年产60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预拌商品混凝土以上;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含)人民币;生产规模:拥有自带电子计量系统4.5m3以上生产线≥2条,及相应的检测设备;厂址要求:无锡市市区范围;具备料仓加盖或有加盖条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及无锡市质量监督管理站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2.7其他要求:根据业主要求,本项目搅拌站需单独生产供应,投标人必须满足新建至少一条4.5m3的独立站供需方单独使用,不得对外销售;投标方必须满足距离本项目部工地平均运距不超过20公里,招标人将以百度地图为依据、规避罐车不能通行路段后,根据投标人所处地理位置至项目部工地中最远工点及距离最近工点的平均数为平均运距取值依据。

3.2.8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9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3商品混凝土02包、03包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3.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不少于1份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3.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2018年至今有无锡市重点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不得有市级通报批评等条件。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3.5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混凝土年产60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预拌商品混凝土以上;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含)人民币;生产规模:拥有自带电子计量系统4m3以上生产线≥2条,及相应的检测设备;厂址要求:无锡市市区范围;具备料仓加盖或有加盖条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及无锡市质量监督管理站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3.7其他要求:投标方必须满足距离本项目部工地平均运距不超过30公里,招标人将以百度地图为依据、规避罐车不能通行路段后,根据投标人所处地理位置至项目部工地中最远工点及距离最近工点的平均数为平均运距取值依据。

3.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9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4水泥

3.4.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4.2投标人须提供水泥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09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18年至今不少于1份产品检测报告。

3.4.3水泥生产商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厂的产品。本集团内无熟料生产线,需外购熟料的企业不允许投标。

3.4.4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需由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1.5投标物资的制造工厂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生产经验;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4.6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3.4.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4.8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0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5 型钢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厂需要提供)。

3.5.2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内容要求,提供检测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2018年至今不少1份产品原材料检测报告。

3.5.3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为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5.4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5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需达到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需达到2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5.6不接受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发布的不合格供应商及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3.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4.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18日18:00至2021年1月25日18: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招标文件售价:

ZTSDSC-2021-014-GC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ZTSDSC-2021-014-HNT-01  包件每套售价2000元;

ZTSDSC-2021-014-HNT-02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ZTSDSC-2021-014-HNT-03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ZTSDSC-2021-014-SN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ZTSDSC-2021-014-XC      包件每套售价1000元;

售后不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若投标人参与ZTSDSC-2020-295-GC 、ZTSDSC-2020-295-XC招标,并按要求缴纳标书费的,则本次不需要再次缴纳标书费,只需系统响应参与即可。

4.3申请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物资管理中心 

支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收方账号: 2011010193200132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开户行所在地:北京市

备注: ZTSDSC-2021-014-GC、HNT-01、HNT-02、HNT-03、SN、XC包件标书费。(可简写)

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单位邮箱,标注清楚参与单位,招标单位收到信息并核实。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18日18时00分至2021年1月25日18时00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1.4 响应:登陆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陆”——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采购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开标后自动解锁”,点击“提交”——“响应”。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控制在70M以内,所有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清晰)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9时00分。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建工村33号  

    编:  518052

联系人:冯光理                                   孙磊(项目)       

电话:15211574955(0755-61385178)               17321599996   

电子邮箱:  190057378@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号:  20110101932001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