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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新疆区域建筑钢材采购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3/11 9:52:38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新疆区域建筑钢材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WMCD-202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新疆区域建筑钢材采购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筹集,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新疆区域所需建筑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巴州若民高速,伊犁的公路项目,塔城公路项目,伊犁577公路项目等

2.2 招标范围: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3.3 本次建筑钢材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3.1 资质要求:

3.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的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1.2 生产能力要求:长流程生产工艺,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且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和钢铁行业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1.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系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2018至2020年)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 财务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外资注册企业按开标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应汇率等值换算测算),近三年(2017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3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本次招标物资2018至2020年国家重点工程(高速公路、铁路、地铁)供货业绩(至少1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3.4 信誉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新疆自治区和中国中铁及所属单位禁入期内的投标人。 

3.3.5 其他要求:具有工地及城市内施工工地配送经验,稳定的运输车队和服务体系。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被列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经销商名单》的投标人,限制交易期内禁止参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系统内新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不能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3.4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 15 时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逐一足额汇入本次招标专用账户(详见联系方式中的账户信息),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中(包件号)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汇款信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登记汇款信息时录入的账号及汇款金额与实际银行汇款信息完全一致,系统将进行自动匹配,只有足额汇入标书费且系统匹配成功后,才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汇入本次招标的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号:11050165510000000343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号:105100009047

4.3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460671607@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4.4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5 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项目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3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

5.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相同。

6.3 招标人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开标、唱标。线上开标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同时发布。

8. 建筑钢材付款方式

8.1上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8.2结算支付,先款后货,按款发货,报价为三个月银行承兑预付价格,三个月银行承兑支付招标人不承担贴息费用。特殊情况下投标人方给予一定额度和周期的授信,但招标人承诺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全额支付完投标人授信货款。

1)若招标人以现金支付,结算单价在三个月银行承兑结算价基础上再优惠1%。

2)若招标人以六个月银行承兑支付,结算单价在现金支付结算价基础上加价1.8%。

新金融新产品支付:招标人可通过向投标人开具建行E信通、中铁E信、中企云信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预付款,投标人可直接进行贴现,贴现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据实分摊至招标人钢材价格中。招标人承担费用后,双方结算单价按约定的现金支付方式单价执行。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99号中铁产业园A5栋7层

人:司绍杰

    话:028-83233522 

    箱:644141553@qq.com

9.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人:李奕杉张再勋

    话:17760553187  13118341920

    箱:460671607@qq.com

9.3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派驻纪检三组

联系电话:029-87866005、029-87866020

电子邮箱:ztwmjjsz@163.com

 

2021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