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2021-2022年度华中区域(湖北、湖南、河南)集采建筑钢材采购招标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3/19 9:17:18
中国中铁2021-2022年度华中区域
(湖北、湖南、河南)集采
建筑钢材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WMJZZB-2021-016)
1.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中铁物贸集团武汉有限公司于2015年元月开始正式启动华中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推进工作。迄今为止,共有十五家中国中铁下属的工程局纳入华中区域集采,项目多达120余个。
为开展好2021-2022年度华中区域(湖北、湖南、河南)建筑钢材的集中采购工作,现进行中国中铁2021-2022年度华中区域(湖北、湖南、河南)集采建筑钢材采购招标工作,选择优质的建筑钢材供应商作为2021-2022年度中国中铁华中区域(湖北、湖南、河南)各施工项目的重要合作伙伴,签订采购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资源矿产、金融投资和其他业务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下属成员企业有中铁一至十局,中铁大桥、隧道、电气化、武汉电气化、建工、北京、广州、上海、投资、国际、资源等20余家施工企业,总部设在中国北京。中国中铁在华中区域(湖北、湖南、河南)集采项目涉及铁路项目,地铁项目,公路项目,以及市政、房建和其他各类工程施工项目。中铁物贸集团武汉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华中区域(湖北、湖南、河南)集采预计建筑钢材需求量11万吨。
2.2 招标内容
本次年度招标完成并签订采购合同后至下次华中区域(湖北、湖南、河南)组织集采活动前(一年左右),中国中铁系统内各单位在华中区域(湖北、湖南、河南)内所有在建项目,和招标人其他项目需要供应的建筑钢材。物资品种及包件划分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至少1份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一般纳税人。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授权厂家的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ISO9001系列质量证书、检验报告等原件的扫描件;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④供货业绩要求: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018至2020年至少有1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和合同项下报价人开具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中必须显示购/销单位、发票代码/号码、金额、标的物、开票时间等重要信息。
⑤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投标人名单”、“不合格投标人名单”或“投标人黑名单”。
⑥其他要求:参加招标的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经销商。(包件的划分见附件一)。
3.1.2 专用资格要求:见附件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物资。
3.4 本次招标的物资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四。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 17 时至 2021 年 3 月 25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逐一(一包一汇款,不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次招标的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账 号:1105016551000000034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行 号:105100009047
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ZTWMJZZB-2021-016 GJ-HB-01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3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2391270085@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4.4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只有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手动勾选标书费缴纳状态且投标人确认开票信息(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后,才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四。
4.5 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编辑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四,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5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四)。
6.3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中铁物贸集团武汉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凤霞 张磊
电 话:18120559939 15927194031
邮 箱:173220772@qq.com
8.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系人:张志华
电 话:15701386219
邮 箱:2391270085@qq.com
8.3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物贸区域纪检二组
电 话:0755-36658207
邮 箱:ztwmjjez@163.com
2021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