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新疆区域项目水泥、钢材配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4/13 9:14:54
2021年度新疆区域运输服务
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WM-CDK-2021-001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20〕423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铁股份物资〔2020〕429号)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20]422号)等文件要求,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区域集中采购主体,授权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开展2021年度新疆区域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工作,以选择优质的承运商作为框架协议承运商,签订框架协议。具体项目需进行采购时,在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内实施动态竞价采购或其他方式采购,确定最终承运商。采购实施主体(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按照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条款与最终承运商签订和履行具体采购运输合同。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1.2.5《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1.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20〕374号);
1.2.7《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20〕423号);
1.2.8《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铁股份物资〔2020〕429号);
1.2.9《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20]422号);
1.2.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疆区域在建或已中标项目有:若羌至民丰高速公路、塔城公路项目、伊犁G577项目、伊犁G218项目等。
2.2招标内容:
新疆区域工程上述项目以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承揽本区域内的公路、市政、房建和其他各类工程施工项目所需的运输服务,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情况详见附件一: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输公司,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普通货物运输,水泥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3.2供应能力要求:
具有稳定的运输车队和服务体系,具有工地及城市内施工工地配送经验;具备运输区域地方关系协调能力。
3.3财务能力要求:
承运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能开具正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保证业务周转的资金实力。
3.4供货业绩要求:
具备近两年(2019年至今)为国家大型工程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相关证明资料。(至少1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配送服务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承运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新疆省、中国中铁禁入期内的承运商;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承运商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被列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承运商,限制交易期内禁止参与中国中铁股份公司系统内新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不能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3.8其他要求:
3.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8.2承运商不能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3.8.3承运商应遵守装卸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按章作业。
3.8.4实际过程中超出三次未参与报价且也未出具任何说明或三次以上报价超出框架协议报价的将终止框架协议。承运商未到现场实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低价报价的,成交后无法履约的,将申请纳入中国中铁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3 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所投包件进行响应。
5.4响应: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5.5 本次招标的标书费(币种:人民币),每个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费、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投标人购买多个包件,标书款可一起汇出。投标人将银行回单、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申请表(附件二)一起发送至招标人邮箱(460671607@qq.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原则上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费用将在开标时向各投标人提供发票)
标书款收款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账 号:1105016551000000034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行 号:105100009047
备注:汇款用途栏请填写标书费(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4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4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
7.1时间:2021年4月 23日10时00分。
7.2地点: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三)。
7.3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凤凰大道99号中铁产业园A5栋7层
联 系 人:司先生
电 话:028-83233522
邮 箱:644141553@qq.com
9.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 系 人: 李奕杉 张再勋
电 话:17760553187 13118341920
邮 箱:460671607@qq.com
9.3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派驻纪检一组
联系电话:010-83770681
电子邮箱:ztwmjjyz@163.com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派驻纪检三组
联系电话:029-87866005、029-87866020
电子邮箱:ztwmjjsz@163.com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