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2标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钢材、水泥、粉煤灰、矿粉)采购招标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4/29 9:28:32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2标项目
主要工程物资(钢材、水泥、粉煤灰、矿粉)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DWZ-2021-021
1. 招标条件
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珠江口隧道段站前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标段为深江铁路SJSG-2标,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2标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主要物资公开招标工作。钢材、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珠江口隧道段站前工程越珠江口隧道全长13.69km,是新建深圳至江门铁路珠江口隧道段的控制性工程。深江铁路SJSG-2标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盾构段通过万顷沙侧始发,向东穿越珠江及凫洲大桥到达江中矿山段。矿山段通过在南沙岛上设置斜井,形成作业通道;斜井位于南沙岛上,全长1160m,与正线在DK47 070里程交汇。矿山法和盾构法直接在水下地质条件较好的微风化岩层进行对接,通过在海域矿山法预先施工完成的洞内进行盾构接收和解体。盾构法施工里程2.93km,矿山法施工里程5.49km,其余部分为明挖段。
本标段土建工程开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66个月。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建材(建筑钢筋)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商在原铁道部公布的合格生产商名录内;代理商必须在原铁道部公布的合格生产商目录内选择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进行投标;代理商需提供与钢厂合作的相关证明文件(钢厂授权或与钢厂签订的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19年、2020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2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19年、2020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3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投标,不接受同时拥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生产商的产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单厂拥有两条以上5000吨/天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19年、2020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投标产品品牌限制:投标产品应参照或相当于“海螺”、“台泥”、“华润”、“中材”等知名品牌生产的产品。
(9)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投标产品资格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商名称和地址,供货业绩需提供该生产商的供货业绩。未经招标人允许,代理商不得私自更换代理的生产商产品。
3.2.4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能生产 I、II 级粉煤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铁路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不接受电厂原厂风选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未经招标人同意,代理商不得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
3.2.5矿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10 万吨,能生产 S95矿粉,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在同类物资中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6为了保证各投标人合同履约,与物资分公司签订的建材、型材、水泥在供合同数量3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4006010100),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响应:本次招标挂网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二期系统进行,潜在投标人经注册后,须登陆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响应及投标,因二期系统刚刚上线,各投标人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鲁班客服(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8日16:00至2021年5月6日16: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请潜在投标人在2021年5月6日16时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招标人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不能参与本次招标,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招标文件售价:建材、水泥每包件贰仟元整(2000元/包件),型材每包件壹仟元整(1000元/包件),粉煤灰、矿粉每包件伍佰元整(500元/包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提供标书款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SN-01包前次招标(招标编号:ZTSDWZ-2020-082)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次招标,无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请于规定时间内响应并致电招标联系人(李姁娟),待核实后开通下载权限。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或函电联系人的,不能参与本次谈判。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南沙金洲支行
账号:6522 7118 9166
联系人:李姁娟16637905005(请于工作时间联系,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备注: 汇款时务必注明“深江铁路2标项目XX包件标书款”,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汇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招标实施单位核实财务到账明细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当日购买,隔日开通权限)。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8日16时至2021年5月6日16时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完全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及报价,招标人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4欢迎有意参加线上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前往现场参与,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实施单位: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姁娟16637905005 邮箱:ctgzhaobiao@163.com
联系人:汤建国18584595118(物资部) 刘光辉18803230373(材料厂)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横村海滨路中铁隧道局深江铁路SJSG-2标项目经理部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江铁路SJSG-2标项目经理部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