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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琉森水岸施工总承包项目部钢材集中采购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6/25 15:48:48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琉森水岸施工

总承包项目部钢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1-36(二次)

 

1. 招标条件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琉森水岸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建设资金均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物资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琉森水岸施工总承包项目部。现招标人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9〕709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洪庆新城板块东城大道与世博大道交汇处,东城大道以南,方家村以西,世博大道南段以东、连霍高速西临段以北,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75396㎡,地上建筑面积56080㎡,地下建筑面积约19316㎡。包括1#、2#、3#、5#、6#、8#、9#、10#、32#商业、33#商业共10栋楼及该区域的地下车库。

总承包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

合同工期,业主节点工期:2020年8月6日-2021年9月9日(400日历天)。合同造价:19734.00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代理商也应提供生产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供货业绩:竞标人具有在房建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竞标人具有房建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

5.履约信用:近2年(2019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2019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附“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6.其它: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6.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二期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注:须设置为开标后自动解锁。

6.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上进行响应以购买标书。

6.4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 。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

银行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号: 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 18332763575。

并在汇款单上注琉森水岸、2021-36(二次)、所投包件号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6.6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琉森水岸、2021-36(二次)、所投包件号标书费,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GC-01 包件首次招标已缴费投标人无需二次缴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7月14日10:00时以前;开标时间:2021年7月14日10:00时;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一日17:00前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设中心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琉森水岸、2021-36(二次)、所投包件号 保证金。首次招标已缴费投标人无需二次缴费,如二次缴费后果自行承担。

银行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号: 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 1833276357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0.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   胡熙冉            

  话:   19166701234

电子邮件: zhaobiao@ztbjj-wm.com

10.2招标人: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琉森水岸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系 人:张太雷

    话:18291804646

电子邮件:budung@163.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