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怀宁国建悦美城项目钢材招标采购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9/30 16:15:07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怀宁国建悦美城项目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1-67(二次)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宁国建悦美城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宁国建悦美城项目所需钢材(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宁国建悦美城项目经理部 ,同时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领导小组对《怀宁国建悦美城项目住宅二期17-19#、21-24#楼钢筋集采的申请》的批复意见,现招标人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国建悦美城( 国建悦美购物公园及国建悦美府)项目建筑面积共约40.35万m',其中国建悦美城(国建悦美购物公园)建筑面积约15. 31万m°,包括1#-12#楼及地下车库;国建悦美城(国建悦美府- -期)建筑面积约9.99万m',包括1#- -10#楼及地下车库、商铺和公建;国建悦美城(国建悦美府二期)建筑面积约15. 05万m',包括11# -24#楼及地下车库、商铺和公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钢材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至递交竞标申请文件之日止财务报表至少一份。需提供近三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③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筋年产2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2018年至递交竞标申请文件之日止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⑤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18年至递交竞标申请文件之日止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一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
⑥履约信用要求:2018年至递交竞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9-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至少一份)。并附“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被执行情况查询截图。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二期)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6.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6.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上进行响应后并购买标书。
6.4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9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
银行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 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 18332763575。
在汇款单上注明怀宁国建悦美城项目 2021-67(二次) 所投包件号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线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6.6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月10日20时09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价并上传PDF及WORD版本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开标当天需安排投标人员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签字确认,签字时间为系统开标后30分钟以内。未按照要求进行签字所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一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设中心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怀宁国建悦美城项目2021-67(二次) 所投包件号保证金。
银行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 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人信息:宋宇鸿 18332763575。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 于洋
电 话: 18104502414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10.2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宁国建悦美城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强俊康 17611586663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