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4标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钢材)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10/15 16:39:04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4标
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HQZB-2021-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前及相关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新建杭衢铁路(建衢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浙发改交通〔2018〕376号),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出具的《关于发送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可行性研究评审报告及审查意见(代拟稿)的函》(经规线函〔2018〕1号),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项目意见的函》(国铁综科法函〔2018〕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衢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评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4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线位于浙江省西部建德市和衢州市境内,线路正线自杭黄铁路杨村桥外源线路所引出后于杭黄铁路建德东站北侧新建杭衢场。出站后西行跨在建杭黄铁路观音庙大桥后向西南方向行进。下穿杭新景高速,上跨新安江、杭新景高速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工业功能区南侧设建德南站,出站后再次上跨杭新景高速向西南方向行进进入衢州市境内,经衢州市龙游县北部开发区石佛乡、塔石镇、模环乡三个乡镇交界处设龙游北站。出站后西行经十里丰、衢州市莲花镇至衢州市柯城区三山村附近南跨沪昆高速公路至衢州市高铁新区石华线东侧设衢州西站,正线出站后南行跨常山港并行于沪昆高铁北侧至沪昆高铁江山站北侧新建杭衢场,并设联络线引入沪昆高铁,同时自衢州西站引出九景衢联络线与九景衢铁路相连。
中铁三局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前及相关工程 HQZQ-4 标段,包括:正线:DK98 703.681~DK124 230.2,线路全长 25.586km,九景衢上行联络线:DHLYK0 000~DHLYK4 602.387,全长 4.602km,九景衢下行联络线:DHLZK0 000~DHLZK3 084,全长 3.084km,沪昆高铁上行联络线 DJLYK0 000~DJLYK2 261.890,全长 2.262km,沪昆高铁下行联络线:DJLZK0 000~DJLZK2 325.345,全长 2.325km,以上里程范围内所有站前及相关工程(含无砟轨道道床及精调)、全线铺轨及有砟轨道精调。主要工程内容有:双线 25.586km,单线 12.274km,含常山江特大桥、跨京台高速公路特大桥、江山站,全线铺轨及有砟轨道精调。本标段主要包含正线桥梁 19247.5 延长米/16 座,联络线桥梁 10103.75延长米/4 座,框架式桥 8078.31 顶面平方米, 涵洞 380.08 横延米; 正线路基 6.34 公里,联络线路基 0.95 公里;铺新轨 291.99 铺轨公里,铺道床 98.33铺轨公里(其中无砟道床 54.22 公里) ,新铺单开道岔 45 组(其中有砟道岔 35 组,无砟道岔 10 组) 。计划工期:计划1276日历天。开工日期2020年2月29日,竣工日期2023年7月14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本次招标的数量和规格均为暂定,具体数量和规格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规格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钢材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 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9年、2020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型钢资格条件要求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附和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2019年、2020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提供至少二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包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首页->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按照有关流程操作。电采二期公告公示不推送采招网,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招标文件的售卖:请于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3.2汇入标书款: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杭衢项目招标 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开户行:农行衢州绿色专营支行,账号:19720101040022365。
4.3.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于鲁班网招标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四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1771673271@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3.4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上午10:00;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7日上午10:00。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须在距离开标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开户行:农行衢州绿色专营支行,账号:19720101040022365。
一包一汇,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杭衢项目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1771673271@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并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
(2)病毒检测:上传投标文件出现“病毒检测中”提示后,再间隔3-5分钟(最多10分钟)刷新上传界面,检验是否上传成功。
(3)核实投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4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黄家街道坑西村288号
联 系 人:杨会军
电 话:15071392388
电子邮件:17716732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