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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尽量在11月底前发行完毕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网站动态     发布时间:2021/10/23 8:54:03

10月22日,财政部召开2021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并回答了记者们提问。财政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地方指导,要求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继续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加大对重点项目支持力度,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尽量在11月底前发行完毕,持续发挥专项债券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财新传媒记者:此前有媒体报道,财政部要求各地争取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11月之前发行完毕。请介绍一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和管理情况。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李大伟:今年以来,财政部持续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强对地方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的审核把关,推动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二是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等文件,启动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试点,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严肃财经纪律。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地方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986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2167亿元,专项债券发行进度61%,其中8月以来发行进度明显加快。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投向领域,前三季度全国地方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约5成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领域重大项目;约3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约2成投向农林水利、能源、城乡冷链物流等领域重大项目,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加强对地方的指导,要求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继续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尽量在11月底前发行完毕,持续发挥专项债券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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