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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明年1月1日生效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网站动态 发布时间:2021/11/4 8:48:37
商务部网站11月3日消息,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明年1月1日生效
RCEP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历时8年谈判,2020年11月15日,RCEP签署。
签署该协定的成员国包括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协定签署,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形成一体化大市场。总体看,RCEP不仅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而且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贸协定。
今年3月,中国率先完成RCEP核准,推动RCEP尽早生效。
王受文日前明确,中国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在协定生效时,能够全面履行RCEP所规定的义务。
进口成本将降低RCEP生效后将带来哪些影响?
在今年3月的吹风会上,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余本林表示,企业将以更低的成本进口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日用消费品、医药和护理设备,以及进口设计研发、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更好满足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负责人何亚琼看来,它还将提升中国制造业的质量,促进中国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
面对新规则、新变化企业应该怎样应对?
王受文表示,抓住RCEP带来的机遇,广大企业要适应以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为主的制度型开放,增强转型升级紧迫感,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本领。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认为,RCEP生效之后,我国进口成本将显著降低,进口产品的数量和种类将大幅增加;区域生产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我国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发挥比较优势;RCEP涉及的市场准入和相关贸易投资规则,将倒逼我国国内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助于我国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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