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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唐山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网站动态 发布时间:2021/11/26 10:21:30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抓紧开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2021〕-570号)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筛选更新,在结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市987家企事业单位列入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现将更新后的《唐山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并督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
附件:唐山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xlsx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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