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石滩镇129亩住宅项目经理部钢材采购
来源:建钢网 所属类别: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1/12/3 8:45:03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石滩镇129亩
住宅项目经理部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GCJ-WS2021-96
1.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石滩镇129亩住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钢材(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石滩镇129亩住宅项目经理部,同时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领导小组对《关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石滩镇129亩住宅项目经理部钢材集采报告》的批复意见,现招标人委托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南北大道西侧,项目占地面积8642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89906. 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4192. 68平方米,地下建筑 面积125714. 05平方米,地下面积占比32.24%。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36栋 住宅、1所幼儿园及商业配套的土建工程,其中:
(1)装配式高层:7栋半装配式高层住宿,楼层33F,楼高98米,建筑面积 111516. 19 m2,楼号为 1#、2#、3#、4#、7#、8#、9#。
(2)普通高层:5栋普通高层住宿,楼层33F,楼高98米,建筑面积79721. 56 m2,楼号为 5#、6#、10#、11#、12#。
(3)小高层:24栋小高层,楼层分10F、11F两种,楼高分别为29米、31. 9 米,建筑面积59641. 65 m2o
(4)幼儿园及商业配套:1栋幼儿园,楼层3F,楼高11. 4米,总建筑面积 5120 m2;商业、配套建筑面积7221. 14 m20
建设单位:广州增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珠江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件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钢材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2019-2020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报表)。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
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至少一份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钢材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投标人中标后需要签订质量服务承诺书,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至少2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一个或多个相关权威网站的查询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 同类物资招标人划分有超过2个包件的,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包件。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包件均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根据招标人成本最小原则顺延推荐。
3.6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7钢筋品牌:宝钢、鞍钢、首钢、武钢、沙钢、太钢、济钢、河北钢铁、本钢、马钢、韶钢、广钢、攀钢、重钢、珠海粤钢。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二期)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6.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2响应: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6.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上进行响应后并购买标书。
6.4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2月9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附投标申请表(附件二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发送至zhaobiao@ztbjj-wm.comzhaobiao@ztbjj-wm.com,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并电话告知招标组织单位))。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
银行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 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在汇款单上注明广州增城项目广州增城项目++2021-962021-96+所投包件号标书款+所投包件号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线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线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标文件。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6.6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价并上传PDF及WORD版本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开标当天需安排投标人员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签字确认,签字时间为系统开标后30分钟以内。未按照要求进行签字所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开标前一日一日17:00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物设中心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广州增城项目广州增城项目++2021-962021-96++所投所投包件号包件号保证金保证金。
银行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 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微信公众号(中铁北京局采购租赁信息平台)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何国栋
电 话:15600950309
电子邮件:zhaobiao@ztbjj-wm.com
10.2招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石滩镇129亩住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罗德威
电 话:13296660789
电子邮件:35382533@qq.com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