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本次“337调查”的宝钢代理律师,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冉瑞雪律师向记者证实,美国时间2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推翻了宝钢“337调查”案件中关于反规避诉点的初裁结果。
中国钢贸史上首次遭遇的“337调查”,又传来了新的消息。
3月2日,作为本次“337调查”的宝钢代理律师,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冉瑞雪律师向记者证实,美国时间2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推翻了宝钢“337调查”案件中关于反规避诉点的初裁结果。据ITC官网消息,反规避诉点未能获得ITC复审的通过,ITC又将该诉点发回行政法官重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本次“337调查”中,中国钢铁企业此前已经取得了反垄断诉点、商业秘密诉点的初裁胜诉。据了解,美国钢铁公司申请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进行的337调查,主要指控了3个诉点,反垄断诉点、反规避诉点和商业秘密诉点。冉瑞雪介绍,本次“337调查”所列明的被告包括,宝钢、鞍钢、武钢、首钢、河钢、沙钢和马钢等国内排名靠前的钢铁企业。
此前3个诉点获初裁胜诉
美国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所发起的“337调查”,针对反规避诉点又有新变化。冉瑞雪表示,此前行政法官对于反规避诉点建立管辖所需要的证据,原告美国钢铁公司在起诉时并没有满足相应要求,中方据此在案件初期就提交了动议,要求终止调查,法官支持了中方。据记者了解,这也代表当时中国钢铁企业在反规避诉点上的初裁取得胜诉。
不过,反规避诉点的审议又将重新开始。据ITC官网消息,美国时间2月27日,ITC在进行复审时,该案件结果没有获得支持,发回行政法官重新审理。冉瑞雪介绍,行政法官按照正常调查程序审理完毕后,该案件将又到ITC进行复审。据记者发现,这意味着该案件中的反规避诉点将重走证据交换等程序。
2016年4月26日,美国钢铁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ITC提出起诉,主要包括3个诉点,中国钢铁企业依靠中国钢铁协会“合谋操纵”产品价格和出口量(反垄断诉点)、标记“虚假”原产地以规避美国双反税令(反规避诉点)、以及中国钢铁企业通过所谓黑客攻击而“窃取”原告先进高强钢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诉点),请求ITC发布普遍排除令及禁止令。
中国钢铁企业获得反规避诉点重新审理的结果,商业秘密诉点与反垄断诉点在此前就已经取得了初裁胜诉。
中国宝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证实,宝钢在商业秘密诉点上,已经取得初裁胜诉。当地时间2017年2月15日,美国钢铁公司向ITC提交了撤回针对宝钢商业秘密侵权指控的申请,部分终止其于去年4月提起的对中国输美碳钢与合金钢产品的“337调查”。2月22日,行政法官发布初裁,宣布全面终止针对宝钢的商业秘密调查。
同时,反垄断诉点也获得初裁胜诉。冉瑞雪表示,在该案件初期,中方就提交了要求终止调查的动议,理由是原告美国钢铁公司不具备在“337调查”中,具有提出反垄断指控的诉讼主体资格。法官支持了中方的要求,终止了调查。目前案件处于复审阶段,3月中旬将就反垄断诉点复审开庭审理。
中国企业应积极应诉
虽然这是中国钢贸史上首次遭遇的“337调查”,但这并非中国企业第一次遭遇337调查,也不是每一次遭遇337调查都能获得胜诉。据《经济观察报》的数据显示,在过去已经判决的47起“337调查”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达60%,远高于国际平均败诉率26%。
冉瑞雪表示,对于本次“337调查”,中国的钢铁企业如此积极应对,是因为情况非常特殊。涉案产品范围极广,被诉产品基本涉及中国钢铁行业出口美国的所有产品;案件同时重大敏感,若反垄断指控一旦成立,类似案件就会蜂拥而至,中国其他行业也会纷纷卷入代价极高的“337调查”。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相关工作人员称,宝钢是否应诉,是经过了综合考虑。2016年5月27日,宝钢集团在官网上发布相关意见公告,对于该调查,宝钢将积极应诉抗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冉瑞雪建议,对于美国“337调查”,有实力有理想的中国企业应该积极应对,勇于亮剑,中国企业想在国际舞台上有话语权,类似美国“337调查”的国际诉讼是必然要经过的阶段。